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为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和噪声污染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扬尘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案件线索。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在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
1.施工工地喷淋设施不完善;
2.施工工地作业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
3.建筑材料和裸土覆盖不到位;
4.出入车辆清洗设备形同虚设;
5.建筑施工渣土运输过程中抛洒。
(二)社会生活扬尘污染
1.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2.露天烧烤污染;
3.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污染。
(三)噪声污染
1.机动车辆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
2.建筑工地夜间施工;
3.文娱、体育、餐饮等场所夜间喧哗、吵闹;
4.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广告宣传;
5.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噪声污染来源。
二、举报及保护措施
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公布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将依法依规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发现上述线索,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及时向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反映、举报:
1.来信: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地址:麻栗坡县莱溪路17号,邮政编码:663600。
2.电话:举报人可拨打0876-6623736举报。
3.来访:举报人可到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接待大厅或者第三检察部直接举报。
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