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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的站位确保正确方向。

结合党史学习,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跟上级院和县委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指引方向、凝聚力量。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强化疫情源头治理,坚决惩治涉及疫情违法犯罪,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把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结合好,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等司法为民的实事。

2.坚持依法履职,以更大的作为守好祖国边疆。

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切实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立足麻栗坡边疆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强边固防检察责任,全力以赴服从强边固防工作大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围绕中央、上级重大部署和麻栗坡实际,在办理妨害国境等涉外案件中始终牢记捍卫主权、维护稳定的根本职责,自觉肩负起维护边境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坚决把住关口、守好国门、筑牢防线。

3.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的举措回应群众需求。

坚持系统思维,重点补齐法律监督弱项,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监督与办案辩证统一、双赢多赢共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执法、三个效果相统一等理念。把检察官客观公正理念落实在办案中,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去落实、深化。树立相关理念,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进一步优化“案件比”,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拓展监督途径,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力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案件办理工作,扎实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全面推开落实检察官考评办法,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最佳效果。

4.坚持从严治检,以更严的标准锻造老山检察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落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求极致的精神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抓住落实“三个规定”不放,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司法,取得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实效;结合州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跳出麻栗坡看麻栗坡”,到做得好的地方学习先进经验;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以业绩考核“争三进五”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5.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2.9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6.52万元,增长6.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其他收入编报口径变化,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上年未纳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5.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44万元,下降2.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人减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8.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9万元,下降1.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人减资;项目支出8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5万元,下降8.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27.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81.0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司法业务经费20.00万元、服装经费3.49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57.6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6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8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次,共计接待88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8.39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9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3.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构建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办理公益性诉讼案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50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胜诉率≥90%。推进智慧检察与司法改革融合发展,加快检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司法办案、检察管理与服务能力机制,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务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务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使检察机关网上办案率=100%,提升办案质效,降低司法行政成本,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构建新时代智慧检察生态,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称职人员占比≥8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6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1.21万元,下降1.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81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21万元,固定资产1,570.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名义金额),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万元,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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