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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3日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他文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切实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麻栗坡县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四年来,共督行政机关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45件,监督移送司法机关立案6件,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1防止和纠正有罪不纠、以罚代刑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13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安全;部署开展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66人,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平安麻栗坡建设。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涉枪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四年来,共审查批捕各类案件343593人,审查起诉531816人。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对71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7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5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制度,坚持阳光执法,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案件11件;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与教育、社保等多部门建立健全了帮教办法,形成未检工作合力,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建设,成立了文山州检察机关首家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和咨询室86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使5人重返校园和社会,未检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称号;积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的建立,开展带案下访、检察长接访等工作,共清理化解来信来访19件,办结民事申诉案件39件、刑事申诉复查案件30件,无缠访缠诉和涉检信访情况发生。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2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协调发放救助金7.6万元。

——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开展爆缉枪、两抢一盗、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参与校园周边、矿区等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刑满释放、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对420名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察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挂钩帮扶工作。认真做好六河乡南令村委会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共投入资金6万元建设村委会厨房,为4户贫困群众解决建房资金12万元,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计26000元。帮助和协调资金210万元用于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整村道路硬化。目前,南令村委会已达到脱贫出列贫困村条件。

、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结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硬,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和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县纪委等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等机制,会同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文件。建立非法干预、过问查办案件记录和处理机制。四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657人,50万元以上大案7件,大案率13%。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54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11人。所立案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13人,其中,协助州检察院查办的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20余万元。由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成绩突出,被文山州检察院荣记“2014—2015年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集体三等功。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创新,突出标本兼治。强化专项预防、个案预防和综合预防,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预防对策,为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起草制定了《麻栗坡县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制度》,对科级干部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被文山州检察院转发全州检察机关学习借鉴;联合县监察局、审计局制定了《麻栗坡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办法》,为开展职务犯罪事前预防工作提供机制保障;与县扶贫开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扶贫开发信息机制和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资金项目信息监管机制,扶贫专项资金监督预防关口前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扶贫攻坚环境;会同县教育局对11个乡(镇)中心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麻栗坡县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县委书记批示,要求在全县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学习借鉴并抓好整改落实。四年来,通过机制创新,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27件。认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6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4个、专题报告3个,其中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1个、优秀检察建议1个,专题报告被县委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2个。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211次,投入16万元改造警示教育基地,推动预防教育进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14次,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提供重要而详实可靠地依据。

三、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维护司法公正

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和改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监督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重大案件提前介入17次,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525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撤案1717人,纠正漏捕12人、漏诉1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0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929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件,向县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49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非抗诉类案件213件,其中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申诉案8件,开展执行监督32件、审判活动监督92件、行政执法活动监督39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4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92通过开展支持起诉和督促起诉工作,为金融单位挽回贷免扶补项目资金60余万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围绕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监管活动监督、监外执行监督等职责,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人民法院判处财产刑的254件案件进行摸底建档检。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5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7件。开展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787人,预警提示3次。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对象进行持续跟踪监督麻栗坡县检察院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连续45年未出现过安全事故。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会议决议,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代表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情况,重视与代表委员的经常联系。2013年来,主动向人大、政协报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220余条。专题汇报公诉、反贪、民行工作10余次,汇报重要会议精神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诉出庭工作进行旁听、评议案件10件次。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把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三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以七类案件或事项监督作为重点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8次、监督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6件,征求检察工作意见4次。深化检务公开,重点推进两微一端和案件信息公开网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公开听证等制度,开通了案件信息公开网,完善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41条、法律文书13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0条,接待律师阅卷101次,召开听证会3次。在检察内外网、微博、微信共发布检察信息、图片1000余条,新闻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120余条。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同步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建立了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对所办案件统一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3件。持续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办案、促进规范执法专项检活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执法办案活动24次,检查执行一案三卡情况20件次,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四、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我院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执法理念、行为、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成立了检察业务理论学习小组,以案例剖析、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广泛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参加各种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网络技术培训91人次,有19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5人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我院先后获得15项集体荣誉,其中,2015年被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6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48人次干警获得各级的表彰、奖励和记功,其中3人分别荣获云南省第四届公诉业务标兵”、“云南省第五届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和“全省先进检察人员 荣誉称号。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法规和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纪律,注重经常教育形成常态化,重视运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健全检务督查、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规定等4个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干部任用、大额资金使用项目进行集体讨论18次。扎实开展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10余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检务督察16次、通报16次,着力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了干警零违纪、安全零事故、案件零错案的三零目标。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切实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好了检察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23名检察官(含5名助理检察员)经过考试考核后,有15名检察官成为员额制检察官,占总编制46名的32.6%(省检察院确定入额比例为33%)。完成了人员机构分类管理摸底调查,人员分析。开展内部机构扁平化管理探索,大部制改革已顺利完成,检察官团队建设有序开展,人财物省统上划有序衔接,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抓好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保障四项工作。建立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成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5755.23平方米,总投资984余万元),建成了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审讯系统电子监控和报警系统,改造办案工作区和警示教育基地完成了检察内网的分级改造等,办案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科技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在天保镇和铁厂乡设立了派驻检察室,检力下沉,更好的服务基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四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委、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法律规定职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人才队伍素质有待加强。人难留、后继人才缺乏,案多人少等问题仍然突出。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麻栗坡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中央政法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预见性,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紧扣上级院提出的工作总要求和总思路,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为全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拓展监督抓办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运行稳健安全。依法严惩暴恐犯罪,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的谣言制造传播,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积极参与管边控边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毒、贩枪、非法出入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周边国家检察机构在打击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跨国犯罪方面的司法合作,结合办案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类案调查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提出管边控边的合理化建议,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积极推进平安麻栗坡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耕监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实践诉讼引导侦查的办案机制,让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着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打击犯罪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和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整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推动完善乡村治理。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将继续深入开展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同时,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在非公经济发展,边境贸易区,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彰显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

三、着力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和发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以员额制检察官为中心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根据案件数量质量等情况对员额制检察官进行动态考核调整机制。加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在办案组织中设抓党务、检察政务工作的专门人员,尽力保障员额制检察官专心办案完善职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提升检察人员的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室的机制。不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方法,严防人情案”“关系案,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四、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服务能力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改进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改进党组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增强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的实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与司法办案监督结合起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检察权履行过程的自我监督,加大对规范司法行为的自我监督,加大对执法办案中违规违纪行为的自我监督。始终把执行力摆在突出位置,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分层分类大规模正规化培训,组织开展全员学、训、赛、考活动,加强业务专家、办案能手、专门人才和特需人才的培养选拔。持久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敬业奉献的典型人物,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着力抓基层强基础,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层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推进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树立依法理财、绩效管理、智慧检察保障思维,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创建节约型机关,提升服务效能。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努力实现与相关部门电子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和适时交换,打造“智慧检务”。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用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为促进麻栗坡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附件: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解释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以及其他应当比照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处罚的犯罪。

【诉讼监督】指检察机关对参与刑事诉讼的各侦查机关(含检察院自侦部门)、审判机关、执行机关、律师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判定,从而支持、反对并提出纠正意见(建议)、或者抗诉等检察业务活动。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执行法律、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的纠正意见、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未然的建议或意见。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的诉讼活动。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大案】是指贪污受贿2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30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

【一案三卡】是指一个案件填写三个卡,即廉洁自律卡、权利义务告知卡、回访监督卡。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两法平台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是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个强化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两微一端是指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

【七类案件或事项】是指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消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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