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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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筑牢枪支弹药管理安全防线,4月25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走进铁厂乡董渡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并开展现场法治教育。通过“庭审+普法”的形式,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庭审现场,检察官围绕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详细阐述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社会危害性。经查,李某某长期持有火药枪不上缴,经鉴定,涉案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承办检察官立足山区群众生活实际,用方言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解读枪支管理法律政策,破除“祖辈传枪不犯法”“打猎用枪不伤人”等认知误区;二是结合涉枪典型案例,剖析因私藏枪支引发的走火伤亡、邻里纠纷等悲剧;三是普及举报奖励政策,呼吁群众主动上缴枪支、配合清缴行动。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吸引了乡镇干部、村民代表等200余人旁听,现场发放普法手册100余份。参与群众纷纷表示,“零距离”感受庭审,深刻认识到涉枪犯罪的严重性,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法律知识。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联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深入重点乡镇开展“清枪治爆”专项行动,通过以案促改筑牢基层平安防线。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枪支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家中存有疑似枪支物品,请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上缴。
拟稿:冯 吉
审签:韦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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