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以“人民监督员+案件评查”模式打开2025年首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活动,对刑事、民事、未成年人等案件进行“全面体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评查前,检察官团队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评查标准、评查方式、评查程序、保密事项及参评案件基本情况,详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整个评查工作的规范性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借助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查阅。他们与检察官就案件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办理程序以及释法说理等关键环节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人民监督员在《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意见建议表》中进行详细登记,并“面对面”与评查人员进行探讨交流,当场反馈意见建议。通过这种互动式的评查方式,人民监督员不仅对案件办理过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多元的视角与宝贵的意见。
评查工作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从自身监督作用的发挥以及评查活动的组织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监督意见。他们对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规范程序、准确的法律适用、严谨的文书制作以及严格的证据审查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极大地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信任,对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开展是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践行“阳光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践,以监督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拟稿:刘显莎 文云倩
审签:韦元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