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
三次会议材料(八)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29日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他文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更是文山检察工作推动职能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全州检察工作“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全力推动检察职能转型升级,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进步。
一、紧紧围绕“刑事检察职能”发挥,全力推进“平安麻栗坡”建设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职能,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96件157人,批准逮捕77件111人,不批准逮捕19件46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3.3%,人数上升3.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5件206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下降13.1%,人数下降14.8%。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边疆安宁。积极参与禁毒、扫黄打非、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严惩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注释1】、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起诉相关案件43件78人,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组织拐卖越南籍妇女和介绍越南籍妇女卖淫犯罪、走私犯罪等涉外犯罪活动,起诉涉外案件12件34人,着力维护边境稳定。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及时成立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了《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积极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宣传,营造氛围;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衔接与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进一步加强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对近三年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梳理发现1件涉恶犯罪线索,目前,县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有罪判决。
——积极参与涉检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创新化解矛盾机制,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办案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在执法办案中同步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边境线重点地区和学校、网吧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开展治安形势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治安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注释2】,促进问题整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力度,拓宽依靠群众举报线索的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注释3】履职尽责,全力服务麻栗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18年,起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5件13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件14人,办理信用卡诈骗案件1件1人,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持续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检查行政机关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注释4】”行政执法案件156件,向非公企业发放宣传资料50份,提供法律服务咨询20人次。
——聚焦服务精准脱贫。紧紧围绕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精准结对帮扶—六河南令、营盘山两个村委会185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为打赢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新时代“老山战役”献计出力。2018年选派3名干警驻村抓扶贫工作,并为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对南令村完成排查2018年计划脱贫贫困村15个,达标14个,未达标1个。完成排查2018年计划脱贫贫困户73户248人,达标69户238人,未达标4户10人。由于扶贫工作成绩突出,2018年5月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挂包帮、转走访”先进单位。
——聚焦推进污染防治。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惩处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认真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注释5】专项行动,围绕多个环境顽疾进行监督,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城区菜市场脏乱差、屠宰场污水排放、铸铁厂违规生产、废品回收站乱堆乱放等多个环境问题。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1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
三、紧紧围绕“监督主责主业职能”发挥,全力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推动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与行政案件通报移送制度,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监督立案2件;始终把刑讯逼供、有案不立、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群众关注的案件等作为侦查监督重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撤案4件4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违法5件。坚持把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可能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作为审判监督重点,严格案件判决、裁定审查制度。向法院口头提出纠正违法1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加大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化判处实刑犯罪未执行刑罚三个专项行动。全年驻所检察213天,填写检查日志213份,检察各类法律文书470份,深入三大现场40次,进行安全防范检察20次,开展谈话教育132人次,家属规劝活动8人次,为在押人员上法制课10次;办理监外执行案件4件,刑事违法违规案件10件,提出口头纠违10件,书面纠违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注释6】案件19件,提出建议19件,被办案部门采纳变更强制措施12件12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3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州院交办民事抗诉案件6件,监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案件2件,监督民事执行违法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监督行政机关履职不当案件117件。
四、紧紧围绕“检察职能转型”升级,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一盘棋”的思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食药品安全”两个工作重点,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加强与环保、市场管理监督、国土、水务、住建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尝试建立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协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及时有效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全年共开展对河流和矿山领域污染、控辍保学、疫苗等公益诉讼线索摸排150余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5件,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新局面。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文山州技工学校共商制定对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帮教及监督考察工作。正在制定《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与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共建观护帮教基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分案起诉、心理干预等一系列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案制度,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9件21人,批准逮捕5件9人,不批准逮捕4件12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受理审查起诉9件20人,提起公诉3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开展社会调查率为100%。
——不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水平。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次,办结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州人民检察院交办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案件2件,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向4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6万元。
五、紧紧围绕“队伍整体素能”提升,进一步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周学习例会、上党课、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的形式,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建设,干警的宗旨服务意识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院青年干警自行成立的“风启检察官论坛”,实行每月一组织一活动,因时、因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锻炼了青年干警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综合运用、业务技能等能力,效果显著。
——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把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放在首位,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常态化的要求,推进党组建设、院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严格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严格派单制,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内法规和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纪律,在全院开展“负面清单”自检自查,坚持每季度向院派驻纪检组报告一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贯彻工作。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用等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全年对“三重一大【注释7】”项目进行集体讨论9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检察长上党课1次,提醒谈话4人次,函询1人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5人次。党组书记、检察长分别与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开展廉政谈话1次。2018年10月,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第二交叉巡察组对我院开展第二轮政治巡察,并于10月20日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反馈,目前,已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在前期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努力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纵深发展。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综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强化更实监督制约、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考虑与侦查、审判、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联系衔接等各方面因素,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通过重组办案机构,以案件类别划分,实行捕诉合一【注释8】。同时以一名员额检察官配备一名司法辅助人员、一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将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案处理,给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特殊保护。对成年人犯罪案件实施“繁简分流【注释9】”,突出强调“繁案精办、简案快办”。进一步优化了检察权与人员配置,节约司法成本,不断提高检察环节刑事司法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六、紧紧围绕“阳光司法”运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5件次。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活动并对案件进行评议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5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及与未成年人犯罪相联系的部门领导、未成年学生参加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进行座谈。9月6日,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移送的首件贪污罪案件庭审。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注释10】”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深化检务公开。全年接待律师阅卷27人次,接收法律文书183份,对案件流程监控5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0条,公开法律文书64份,制作电子卷宗524卷。针对捕诉合一、公益诉讼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向检察内、外网站及微信、微博发布检察信息、简报等各类新闻稿件、图片300余条,其中,被省级以上报刊媒体采用20余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面对检察机关改革转型的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应对改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检察人员的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深化;三是科技强检的步伐推进缓慢,作为边境县,对涉外检察、智慧检察、数字检察的短板还有待补强。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麻栗坡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新修订的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新地位、新作用、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开展弘扬践行“西畴精神”、“老山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新时代全州检察机关的扶贫先锋、改革先锋、监督先锋、创新先锋、党建先锋为载体,坚持发展理念,紧扣上级院提出的工作总要求和总思路,全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全面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平安麻栗坡、法治麻栗坡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理念不动摇,进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及上级检察机关重大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始终把维护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大任务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麻栗坡。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既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也抓好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统一、规范、优质、高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坚持严惩危害脱贫攻坚、食药品安全、生态保护等领域犯罪,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非公企业发展合法权益等经济犯罪,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坚持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创新检察机关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工作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办案力度,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均衡发展,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岗位配置,巩固推进办案力量、捕诉合一改革、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更好地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办案主责,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实现办案效果、质量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始终坚持党建促队建,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按照新时代党建的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相融合,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情况发生。加快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以开展弘扬践行“‘西畴精神’和‘老山精神’主体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围绕“五个先锋”和新时代赋予“老山精神”的新内涵,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增强检察队伍司法办案本领。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敬业奉献的典型事例、人物,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打造一支富于激情、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创造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成绩,为促进麻栗坡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注释
【注释1】“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注释2】“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执行法律、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的纠正意见、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未然的建议或意见。
【注释3】“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
【注释4】“两法衔接平台”: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是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注释5】“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注释6】“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审查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注释7】“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注释8】“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释9】“繁简分流”: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注释10】“两微一端”:是指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